

《通知》明确,相关基金可以在试点城市所在省份范围内进行股权投资,有利于扩大基金的项目支持范围,吸引带动更多社会资金参与基金募资。
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的通知》,为更好发挥股权投资对科技创新和民营企业发展的支持作用,进一步优化完善试点政策,以推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模式。
这项政策的发布是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,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扩大试点。首先,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范围扩大至试点城市所在省份,有利于扩大基金的项目支持范围,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基金募资,降低基金运作成本,提升运作效率。其次,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,调动更多资金和资源参与试点,加大对科技创新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。最后,支持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,拓宽股权投资试点资金来源,丰富科技企业多元化融资体系。
这项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完善股权投资环境,指导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持续完善制度流程,加强人才队伍建设,优化绩效考核体系,强化风险管控,不断提升股权投资管理水平,更好支持科技创新,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,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的范围不断扩大,将为科技创新和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。同时,各相关部门也将会同步推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模式,不断完善和优化政策,为实现科技创新和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金融支持和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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