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第十三届“中华慈善奖”评选表彰活动近日启动,旨在表彰慈善领域突出贡献者。设慈善楷模奖、慈善项目和信托奖、捐赠企业奖、捐赠个人奖四类,共100个名额。评选要求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推荐单位需严格审核、公示。活动将激励更多人投身慈善,推动事业发展,助力构建和谐社会。
近日,民政部发布通知,宣布将组织开展第十三届“中华慈善奖”评选表彰活动,旨在表彰在我国慈善领域具有突出贡献、影响力和示范性的单位、个人、爱心团队、慈善项目、慈善信托等。根据规定,本次评选共设置慈善楷模奖、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、捐赠企业奖、捐赠个人奖等四类奖项,共计不超过100个表彰名额。各地民政部门和相关单位将负责推荐候选对象,并评选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慈善典型。
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通知要求推荐单位在确定候选对象时,应严格审核把关,深入挖掘具有公信力和示范性的慈善事迹,并做好征求意见和社会公示工作。推荐对象必须经得起社会公众和历史的考验,若出现不宜参评或表彰的情况,推荐单位应及时告知评委会办公室。此外,各地还应综合采取多种形式,对评选活动和获奖者事迹进行宣传报道,传播慈善正能量,引导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慈善事业。
本次“中华慈善奖”评选活动的举办,将有力推动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,激励更多人投身慈善事业,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。希望各地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响应,认真推荐优秀候选对象,共同为慈善事业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。
在新时代背景下,慈善事业的发展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。通过“中华慈善奖”的评选表彰活动,将有助于激发更多人的爱心和善举,促进社会正能量的传播,推动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向前发展。让我们共同努力,为构建美好社会、实现全面小康中国而奋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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