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金融租赁行业管理办法修订对行业发展的影响。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修订后的《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》,对金融租赁行业进行规范管理,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和风险防控。根据最新的《办法》,金融租赁公司将面临准入门槛的大幅提升,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由30%提高至51%,注册资本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。这一举措有利于压实股东责任,提高决策效率,避免公司治理失衡等问题。
业务范围方面,金融租赁公司将更加专注主责主业,区分基础业务和专项业务,对境外业务实施分类管理。在专项业务范围中,新增了对境外业务的细化要求,要求金融租赁公司从事境外融资租赁业务应当以项目公司形式开展。另外,对于飞机、船舶等租赁物单体价值较大的业务,需通过设立专业子公司方式进行。
监管指标方面,新增了杠杆率及财务杠杆倍数指标,以及拨备覆盖率、同业拆借比例、租赁应收款拨备率、流动性比例等指标,进一步完善监管指标体系,提高风险防控能力。这些监管指标的调整有助于引导金融租赁公司规范经营,加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。
金融租赁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,总资产规模不断增长,但也面临着资产质量问题逐步显现的挑战。为此,监管部门不断完善行业监管体系及监管制度,引导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回归主业,加强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,强化风险防控。金融租赁公司未来将面临中长期融资渠道探索、租赁资产质量管理以及风险管控压力,部分公司可能会面临清理整顿以及整合改革,行业将迎来“优胜劣汰”的阶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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